采矿权有偿取得辽宁省
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2024年4月7日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十七号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辽宁省第十四届 2024年4月24日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预〔2018〕50号)同时废止,《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自然资源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文件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关于印发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8年2月26日 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促 2019年6月11日 《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开采由国家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以外的矿产资源,分别由省、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辽宁省政务服务网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文件解读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
2023年4月14日 为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推动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令第242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 第四条: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 辽宁省政务服务网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6日 为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制发了《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 2017年1月13日 为严格控制全省采矿权登记,下列两种情形,需由市级政府向省政府正式行文提出办理申请,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并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依法划定矿 辽宁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矿业权有偿处置有关问题
2023年2月3日 为做好矿业权价款与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衔接,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政策,明确以往按财政出资比例缴纳价款的探矿权、采矿权和以申请在先方式取得探矿权 1994年11月21日 条 根据国务院《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费征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和所辖海域内 辽宁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国政府网
山东省推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济南2月25日电(记者吕福明)从今年开始,山东将全面推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新设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除国家特别规定的以外,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有偿出让。新华社济南2月25日电(记者吕福明)从今年开始,山东将全面推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新设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除国家特别规定的以外,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有偿出让。山东省推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意见的通知
2024年4月15日 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 2023〕10号) 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起草了 《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现公开征求 公众 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 2024年2月19日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2【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本) 第九条 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 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采矿权使用费
采矿权有偿取得辽宁省
2021年6月28日 国务院批准,我省将进行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为做好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国函〔2006〕102号)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严格实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2024年4月7日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十七号 辽宁省
四川省采矿权有偿出让暂行规定 道客巴巴
2013年9月14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采矿权有偿出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国土资发〔00〕49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地矿局):《四川省采矿权有偿出让暂行规定》经二 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新华社济南2月25日电(记者吕福明)从今年开始,山东将全面推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新设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除国家特别规定的以外,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有偿出让。山东省推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
一、探矿权、采矿权全面实行有偿取得制度。国家出让新设探矿权、采矿权,除按规定允许以申请在先方式或以协议方式出让的以外,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出让。 二、探矿权、采矿权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向国家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除本通知另有规定外,探矿权 2015年8月14日 现将《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2015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条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推进矿业开发管理制度改革,实现矿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
鞍钢集团鞍山矿业公司大孤山铁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
2013年12月18日 4、评估目的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拟有偿处置鞍钢集团鞍山矿业公司大孤山铁矿采矿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对该矿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了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方提供该采矿权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2023年4月15日 此后,为落实国务院要求,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先后印发了《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矿业权出让
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年3月19日 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容提示: 财建﹝ 2006﹞ 694 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国土资源厅(局) , 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2006年8月25日 近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向长治县西山煤业有限公司等16座煤矿的采矿权人,换发了新的采矿许可证。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说,这标志着山西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采矿权的有偿出让。山西省率先实现采矿权的有偿出让 明晰产权关系 中国政府网
关于印发《陕西省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6年12月5日 现将新修定的《陕西省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1月18日 陕西省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办法 条 为了加强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陕西 2019年1月11日 采矿权如何获得? 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审判长解答 2019年01月11日 10:45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举报 缩小字体 放大字体 收藏 微博 微信 分享 0采矿权如何获得? 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审判长解答 新浪网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矿业权有偿处置有关问题
2023年2月3日 二、以申请在先方式取得且不涉及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违反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规定按面积核算并征收“价款”的,不属于完成有偿处置。 涉及转采矿权的,应按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公布日期】20081224 【字 号】鲁财建 [2008]110号 【施行日期】20081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
山东省推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中国政府网
2007年2月25日 山东省政府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人应及时足额以资金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如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经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在探矿权、采矿权有效期内分期缴纳。其中,探矿权价款最多可分2年缴纳,年缴纳比例应不低于60%;采矿权价款最多可分10年缴纳,年 2007年2月25日 山东省政府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人应及时足额以资金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如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经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在探矿权、采矿权有效期内分期缴纳。其中,探矿权价款最多可分2年缴纳,年缴纳比例应不低于60%;采矿权价款最多可分10年缴纳,年 山东省推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意见的通知
2024年4月15日 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 2023〕10号) 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起草了 《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现公开征求 公众 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 2024年2月19日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2【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本) 第九条 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 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采矿权使用费
采矿权有偿取得辽宁省
2021年6月28日 国务院批准,我省将进行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为做好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国函〔2006〕102号)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严格实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2024年4月7日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十七号 辽宁省
四川省采矿权有偿出让暂行规定 道客巴巴
2013年9月14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采矿权有偿出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国土资发〔00〕49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地矿局):《四川省采矿权有偿出让暂行规定》经二 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07年2月25日 山东省政府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人应及时足额以资金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如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经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在探矿权、采矿权有效期内分期缴纳。其中,探矿权价款最多可分2年缴纳,年缴纳比例应不低于60%;采矿权价款最多可分10年缴纳,年 山东省推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